關于加強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的通知

來源:黨委安全保衛部發布時間:202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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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各單位及全體師生員工: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浙江省學生交通安全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6年)》、《浙江工業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等要求。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識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校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終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對師生員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師生交通安全意識和應對防范能力。

二、進一步加強交通秩序管理

1.強化機動車行駛管理。進入校園行駛的機動車必須嚴格遵守校園交通標志、標線,禁止鳴笛,限速通行。進出校門時速度應不超過5公里/小時,校園內緩行慢行區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其他區域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校園施工及特種作業車輛的使用單位需加強監管,嚴格按照制定路線行駛和進出校園,嚴格遵守交通管理規定。

2.強化機動車停放管理。進入校園內的所有機動車須在學校劃定的停車場、停車位有序停放;地下停車場內的機動車禁止停放在規劃泊位以外區域;嚴禁機動車堵塞消防通道,嚴禁私接電源為新能源車充電,嚴禁在校園內進行教學駕駛。

3.強化交通管理數字賦能。學校在三校區共設置20處機動車雙向測速點位,對機動車的超速行為實時攝錄和提醒,并通過機動車測速卡口和智能交通道閘的聯動,對違規行為、違法機動車(盜搶、套牌)實現“智治智管”。

三、進一步筑牢交通安全防線

1.各部門(單位)要及時將此通知傳達至師生員工。來訪人員、駐校企業人員、校內建筑工地施工人員等,按對接的部門(單位)負責傳達本通知要求。

2.機動車駕駛人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校內機動車的違規行為按駕駛人或車輛歸屬的部門(單位)納入學校平安建設和綜合治理動態考核,校外機動車的違規行為程度采取提醒、攔停、禁入等措施。

3.全面整治違章超速、違停占道等行為。學校將開展校園交通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對多次違規機動車實行“黑名單”管理,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請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構建良好的校園交通秩序,確保師生生命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