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校直屬研究機構:
2022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申報工作即將啟動,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可按規定程序申請。
二、選派簡章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于近日公布2022年選派簡章,具體選派項目檢索、選派類別、選派時間、選派辦法、申請條件等請登陸國家留學網(https://www.csc.edu.cn)查詢。
三、申請程序及辦法
1.登陸國家留學網,了解選派相關信息。按留學身份、擬留學國別檢索可申報項目,了解具體選派辦法,確定擬申請留學項目及具體派出渠道。國家留學基金委擁有豐富的出國留學項目資源,請登陸國家留學網仔細查看,了解各項目選派要求,充分利用各類合適的項目進行申報。
2.按擬申請項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請準備工作。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按所申請項目及渠道確定的申請時間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申報,并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各項目選派辦法中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書面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冊(含《單位推薦意見表》)。我校人員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由浙江省教育廳受理,并轉報國家留學基金委。省教育廳采取網上報名與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以收到紙質材料為準審核網上填報信息,紙質申請表所填內容必須與網上填報信息完全一致。
四、網上申請時間
2022年國家公派面上項目(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2022年4月10日—30日網上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由所在單位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請各有關單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統一將申請人的紙質申請材料、《面上項目申請人員匯總表》(見附件)各一式1份交人事處師資辦(東科教樓南223),同時將每位申請人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PDF版)、單位推薦意見word版(不超過500字)以及匯總表的電子稿以單位命名統一打包發送到:szk@zjut.edu.cn。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國外合作項目等項目的申請時間,請及時關注國家留學網。地方合作項目、高校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等項目的選派,學校將另行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2年項目申報時間有較大變動,部分項目申報時間重合。為確保教師權益,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通知,申請人可以在面上項目等全額資助項目結果未公布時同時申請地方合作項目。如被面上項目等全額資助項目錄取,申請人應第一時間告知推薦學校和省教育廳,已錄取的申請人不再參與地方合作項目評審。
五、有關說明
1.各單位應從國際化的戰略高度出發,重視國家公派留學項目的選派工作,注重推薦在教學、科研等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師。應對推薦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學術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留學計劃可行性等進行嚴格把關。單位推薦意見應結合學院(部、研究機構)和學科師資隊伍培養需要,針對每位教師的具體情況填寫。
2.申請人申報前請事先登陸國家留學網,仔細查閱有關專欄材料,選擇適合自身和本學科、專業發展需要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出國留學項目。熟悉網上報名系統及相關要求,提早填寫報名系統中所要求的各欄目,尤其是“成果業績”、“出國學習/研修目的”,以提高申報項目的成功率。
3.為鼓勵中青年骨干教師申報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對申報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尚未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要求的骨干教師,學校給予推薦。但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時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WSK/TOEFL/IELTS考試成績單復印件等。
4.如無特殊情況,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請各位申請人在申報時要有計劃性,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學習工作,入選后能及時派出。
5.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派出前,留學人員須按要求簽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明確義務和責任。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訪問學者類別項目“留學人員須每3個月向推選單位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合作者鑒定”。留學教師結束研修任務回校報到時,應向人事處提交留學總結報告,并在學院或學科范圍進行學術匯報。
6.未申請過“海外支持計劃”的教師可申請出國期間工資等待遇按“海外研修支持計劃”執行,支持期限不超過12個月。有關出國管理的其他事項按《浙江工業大學教職工公派出國(出境)暫行規定》執行。
聯系人:陳知朔,聯系電話:88320543,郵箱:szk@zjut.edu.cn。